第二类是大股土匪。一股由数个或数十个小股土匪联合组成,共推一势力较大、最有胆识者为大头领,也叫总杆首,亦称当家、掌柜。大头领对内有发号施令生杀予夺之权,对外有代表其所部接洽一切之权,匪众称大头领为大爷,以下之头目依次称二爷、三爷、少爷等。大股土匪,少则拥有数百人,多则拥有数千人以至数万人,在广阔的地域范围进行掠夺活动。这种大股土匪总部与分部的建制,各地不尽一样,联合匪股的多少,则根据形势和战略的需要而定。据报道,1913年8月白朗起义进入高潮时,他已联合34支各有几百人不等的股匪,总计二三万人(有的报道称5万人)。白朗为大杆首(总杆首),以下白瞎子、宋老年、张起云、张建德、李鸿等34人为分杆首,“其余小者,实难数指”(见杜春和:《白朗起义》)。大股土匪除了总杆和分杆之间有明确的建制外,一般在他们的总部还有核心领导机构,白朗部就由白朗、宋老年等组成领导核心。山东枣庄抱犊崮的孙美瑶集团则建立了一个六人委员会,其分工通常有寨主、二寨主、军师等不同名目。有的土匪核心中设有相、大都督、先锋、当家官、户部尚书、巡查使等职(见陆军部档《北十一》)。此外,在土匪队伍内部,还设有书写公文的文书、掌管财务银行的会计、刺探情报的侦探等职司名目。这种详细的职责分工,1925年研究土匪问题的专家何西亚在《中国盗匪问题之研究》一书中写道:土匪“山寨自头领为寨主外,并置有参谋数人,号曰军师,亦曰师爷;书记数人,号曰白扇,亦曰牛一;会计数人,掌管全山银行、出纳事项,号曰账架,亦曰水箱;指挥数人,指挥土匪进退战守事宜,号曰炮头……其组织之严密,实堪令人口噤舌咋。”
第三类是土匪军队。即军队化的土匪和土匪化的军队。他们都按照军队的编制组成,设军、师、旅、团、营、连、排,并有参谋、军需、军法、侦探等。其开差、操练、戒严口令等,亦均仿照军队。如山东土匪毛思忠,“其部下积聚一万余人,竟照陆军编制,取名定国军,并设有参谋、军械、执法、秘书、侦察等处”(见《时报》1917年10月2日)。这就是一支军队化的土匪。另据报道,民国初年,四川省许多溃军驻扎各地,充当土匪,他们“有号令,有军服,有教练,有约束,器械精良,营具完备,一如军之布置也”(见陆军部档《北十一》),这就是土匪化的军队。
程咬金、李密、张作霖、卢俊义之流。
近代的张作霖 ,马占山,王佐,袁文才
古代的瓦岗寨,梁山好汉,
明朝的汪直、民国的张作霖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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